《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于2018年9月30日,经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江西成为全国第四个推出家庭教育法规的省份,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填补了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它的制定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了法治轨道,明确了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职责,对提高家庭成员素养,保障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宣传普及《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帮助家长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5月17日下午,由上饶市妇联主办的《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讲进校园活动在上饶市第十小学多媒体室举行,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宣文丽律师应邀参加为该校的部分家长作宣讲。讲座中,宣文丽律师从条例出台背景、特色亮点、要点内容等相关方面详细地解读了《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利用生动事例向家长们介绍了家庭教育的意义,同时鼓励他们多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把科学的教育理念用在孩子的教育上,为孩子创造更加健康积极的成长空间。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这次活动举办的非常好,让大家意识到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今后一定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做合格家长,营造积极向上的家教氛围,与孩子共同成长。
